不 忘 初 心,牢 记 使 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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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研讨
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2024-08-14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全体党员来说,既是一次思想灵魂的洗礼,也是一次纪律素养的提升。党的纪律具有政治性,必须保持高度自觉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至关紧要。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百年奋斗史,就是一部统一全党意志和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纪律建设史。实践反复表明,什么时候党的纪律严明,全党就步调一致,党的事业就蓬勃发展。什么时候党的纪律出现宽松软现象,党的事业就遭受损失,甚至走弯路。每逢重大历史关头,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繁重,党中央就愈加强调纪律建设,用严格的纪律保障完成党的历史任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首要政治任务。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问题导向,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用铁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坚持激浊和扬清并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是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的关键所在。通过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内政治生态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氛围更加浓厚,行动更加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政治纪律是政治上调整全党思想、行为的规范,是全党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政治规矩是党在长期政治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的思想和行为规范。党的纪律有多个方面,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管方向、管立场、管根本的总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在大是大非面前、在政治原则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向党中央看齐,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纪律具有严肃性,必须常怀敬畏之心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党纪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职务高低,无论资格深浅,无论功劳大小,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政党的纪律建设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和国家前途命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而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猛药祛疴、重典治乱,让纪律真正“长牙带电”,让违纪行为无处遁形,刹住了一些过去被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邪气,解决了一些长期想解决而没能解决的顽瘴痼疾,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影响,使党在革命性锻造中变得更加坚强有力。有所知才能有所畏,有所畏才能有所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正是我们党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用严明纪律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和重要举措的生动彰显。每个党员干部都要自觉以党纪党规为“准绳”,把纪律二字植根于内心、扎根于灵魂,时常用党的纪律规矩照镜子、正衣冠,从严从实检身正己,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醒,主动打扫心灵上的灰尘、清除思想上的杂念、校正行动上的偏差,真正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不断夯实拒腐防变的纪律“堤坝”。 党的纪律具有时代性,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时代性是党的纪律的鲜明特点。纪律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紧跟时代步伐、聆听时代声音、回答时代课题,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提供坚强保障。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理论和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要求,实现党的纪律建设与时俱进。《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重要党内法规,新修订的《条例》注重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严的基调、坚持科学立规,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紧扣党在新时代的新使命新要求,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等作出新的纪律规定,以严明的纪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学纪才能知纪,明纪才能守纪。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才能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不正常状况,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在现实工作生活中,有的党员、干部平时不学纪、不知纪、不守纪,导致纪律意识淡薄,发展到违纪违法地步仍不知晓;有的认为只要不贪污、不受贿就可以,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不放在心上,口无遮拦、恣意妄为;有的总以为是普通党员,纪律离自己很远,态度敷衍、毫不在乎,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必然会导致纪律涣散。切实提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政治自觉。要把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有机结合起来,用心体悟贯穿《条例》的重大原则,准确把握《条例》彰显的鲜明主题,深刻理解《条例》体现的精神要义,努力学出更加纯粹的忠诚、更加清正的操守、更加牢固的观念,使党规党纪入脑入心,提高免疫力、增强自制力。要逐章逐条深学细研,对每一条纪律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知晓应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违反纪律有什么危害、会受到什么惩罚,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尊崇纪律、维护纪律、严守纪律。党的纪律具有实践性,必须做到知行合一党的纪律是实践的产物,在实践中产生、在实践中完善、在实践中发展、在实践中提高,这种实践性贯穿于纪律的制定、执行、监督、教育全过程。强调知行合一,正是党的纪律实践性的具体体现,也是践行党的纪律的必然要求。所谓“知”,讲的是要知道党规党纪的要求,明白规范言行的规矩,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有半点含糊;所谓“行”,讲的是行为上必须符合党规党纪的规范,行动上绝不允许逾越党规党纪“红线”,自觉在党的纪律范围内行动。“知”和“行”是内在统一关系,知是前提,行是关键,以知促行、以行促知,相互作用、相得益彰,最终实现知行合一。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对于我们这样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说,遵守党的纪律是刚性的,不能有丝毫妥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纪律,就要敢于板起脸来批评”“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这是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着眼点和立足点。要反复强调,坚持严在日常、抓在经常,时刻绷紧党的纪律这根弦,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律己之心,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一丝一毫不能违反、一言一行不能失守、一时一刻不能放松。要常思常悟,坚持每日“三省吾身”,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不断提升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要突出重点,坚持以上率下,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在遵守和执行纪律上走在前、作表率,引领风气、带动全党。要严字当头,坚持真抓严管、动辄则咎,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对违规违纪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严肃查处、绝不放纵。要以案促改,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以有纪可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有力举措,推动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浓厚氛围。(宋大军)
切实以党章党规党纪校正思想言行 2024-08-13
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推动,每到地方考察发表重要讲话都对纪律教育以有力具体指导。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必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在善始善终抓好自身学习教育的同时,着力提升日常监督执纪问责中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效果,积极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增强遵守和执行党纪国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决性和内生动力,切实以党章党规党纪来校正思想、言论和行动。突出党的纪律的政治性时代性,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纪律最重要、最根本的功能就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党的性质、纲领,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完成党的使命和任务。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党肩负着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面临着“四大考验”“四种危险”,要完成历史使命、战胜风险挑战,管党治党必须更加重视发挥纪律的功能作用。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始,习近平总书记就反复强调警惕“七个有之”。“七个有之”本质上都是政治问题,必须始终对此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坚持在履职过程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要继续紧盯是否存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力、违反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等违反政治纪律的情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重点,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夯实信仰与忠诚根基,树牢“四个意识”并将之转化成听党指挥、为党尽责的实际行动。突出党的纪律的先进性人民性,增强遵守纪律的动力。纪律始终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自人类有社会组织以来,纪律就产生了。随着社会分工日渐精细,纪律也愈发展完善。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力量,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利益的。党的性质决定了党的纪律与历史上各种纪律有着本质不同。党的纪律本质上是服务人民的,是教育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克己奉公、主动自律的。在党的百余年奋斗历程中,那些被党和人民淘汰了的党员,大多没有解决好“入党为了谁”这个根本考题。在这个根本的认识和实践问题上,“人民”二字是至高无上的,无论遭遇多么严峻复杂的环境条件,党员都要以实际行动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重要的位置。任何党员干部,谁要是在根本宗旨这一点上丢掉了、背弃了、悖离了应有的坚持,就意味着思想防线的根本失守,就必然会因为装满自私和私欲而成为人民的敌人,最终必将受到纪律和法律的制裁。突出党的纪律的自觉性自律性,增强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理想信念支撑。归根到底党的纪律不是外部强加的,而是建立在全体党员共同思想理论、理想信念、政治目标基础上的以自觉遵守为主的。党员的入党誓词打头第一句就是“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接着的8句话,除第5句“严守党的纪律”外,“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等句句也都是纪律要求,最后3句“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无一不是更高的纪律要求,是必须用生命维护和遵守的。这些都清楚表明了一个前提,入党是申请者个人的志愿选择,意味着志愿承诺接受党的信仰、管理和纪律要求。在党的百余年奋斗历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一些组织上入了党的党员,并没有解决思想上入党问题,有的入党动机不纯粹,有的入党后思想蜕化变质,本质上都对党缺乏思想认同,也就缺乏遵守和维护纪律的自觉性。只有通过集中性教育加大发力,久久为功,促进每名党员干部都实现思想上完全入党,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才能让每名同志真正认识到党的纪律的必然和自由,才能真心地心口一致、言行一致地遵守纪律。突出党的纪律的刚性平等性,增强把自己摆进去的主动性。党的纪律对各级党组织和每名党员都有同样的约束力。任何违反党纪的行为都必须被追究责任,党内没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之所以被清除出党,原因之一就是他们没有搞清楚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道理。凡自恃特殊耍特权的,无论领导职务有多高,迟早都会受到党纪惩处。同样,凡是认为自己有“盔甲”和进了“保险箱”的,凡是以“看戏”心态旁观别人的违纪违法案例,而对自己的问题不以为然、麻木不仁,或者抱有侥幸心理的,最后往往都为自己的“傲慢”付出了沉重代价。其实,党员犯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愿正视错误、承认错误、改正错误,可怕的是放任小错误发展成大错误。党员干部在纪律面前都必须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开展自我批评,接受组织和同志批评,及时破除“心中贼”,始终保持对错误思想行为的免疫力。突出党的纪律的强制性惩戒性,增强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的精准性规范性坚决性。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身为党员,铁的纪律就必须执行。毛泽东同志说,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如果党的政治纪律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无数违纪违法案例一再证明,凡是在遵守纪律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凡是把纪律当作“橡皮糖”以为可紧可松的,或者拿着自己的小账本计算违反纪律的成本风险的,说到底都是从功利的目的、侥幸的心态、自利的眼光来看待纪律,都是迟早要出问题的。只有认识到党的纪律是从党的使命和党的事业需要出发的,具有必然性和强制性,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服从这种必然性强制性,才能获得最可靠的纪律自由。否则,如果一个党员从个人需要出发,觉得某项纪律是不自由的,拒绝纪律的强制性,那么违反这个纪律就具有了一定的必然性,只是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发生问题而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这一条款指出了违纪行为的三个基本特征:一是一定的危害性。二是违规性,也就是危害性在党纪处分条规上的表达。三是应受惩戒性,也就是危害性已经到了需要受惩戒的程度。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联系实际,提升对于“负面清单”错误行为上述“三性”的认识,切实认清违纪定性和量纪轻重背后的道理所在,把对照条文学、结合案例学、联系实际学统一起来,把党的六项纪律刻印在心,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以及怎么干,在不断明确方向中锤炼思想、能力和作风,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突出纪法辩证统一关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有机统一的,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如车之双轮缺一不可。党纪和国法虽然制定主体、制定程序、适用对象和标准、惩戒方式、救济方式不同,但在本质属性、价值取向、功能作用上是辩证统一的,都蕴含着法治思维和法治逻辑。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要带头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坚持权由法定,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敢于担当,法定职责必须为;坚持尊重规则,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落实好“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等党章规定的党员的义务。对于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的,纪律和法律都将给以严惩。要把准作为一名党员、公民、公职人员这三重身份的纪法要求。作为党员,是具有特殊政治使命、受到严格组织约束的公民,入了党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作为公民,按照宪法规定,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既没有特殊党员,也没有特殊公民。作为公职人员,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力量,掌握着国家公权力,代表着国家形象和权威,必须在更高标准上从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对于党员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更要明白“风成于上,气成于下”“上面偏出一寸,下面偏出一丈”的道理,自觉当好模范遵纪守法的“领头雁”。(作者吴清海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农业农村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严禁违规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2024-08-13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对违规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作出处分规定。(二)违规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给予相应处分。第二款规定,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工作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党员、干部进行证券投资是正常的经济活动,但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报告,同时不得违规从事相关活动。2001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该规定明确,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严禁有下列行为: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卖股票、索取或者倒卖认股权证;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建议;买卖或者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其直接业务管辖范围内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借用本单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资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资金,或者借用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购买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以单位名义集资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同时还规定了特定人员禁止买卖股票的具体情形: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如果实施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摘编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明读本》)
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2024-08-12
《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要求,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这一重要论断体现了刀刃向内、标本兼治、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思想,丰富了新时代领导干部严格自律、增强定力的内涵,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党员、干部必须把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作为终身的必修课,在纷繁复杂的形势中站稳脚跟、保持清醒、务实前行。一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在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中居于核心、管总、统领地位。政治定力是指坚定正确方向、坚持正确立场、坚守正确原则的品质和能力,是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政治素养的集中反映,也是对一个党员最根本的要求。具有强大的政治定力,才能在波谲云诡的复杂局势中不为噪音所扰、不为歪风所惑、不为暗流所动、不为利益所俘,做到“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党员、干部应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切实增强政治定力,始终保持政治信仰不变、政治方向不偏、政治立场不移。牢固树立政治理想。理想信念是共产党员精神上的“钙”,是政治定力的根和源。要常补“精神之钙”,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对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心,坚定“四个自信”;多吸“理论之氧”,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增强理想信念的坚定性、自觉性和主动性。正确把握政治方向。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对党忠诚摆在第一位,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牢“四个意识”、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反对“七个有之”;与党中央同心同德,听党指挥、为党尽责,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确保令行禁止。坚定站稳政治立场。要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深入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政治上有清醒的判断,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决与各种错误思想、错误行为作斗争,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旗帜鲜明,在大风大浪面前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在关键时刻敢于亮剑、挺身而出,坚决捍卫党和人民的利益,做到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在党兴党,永葆共产党人的革命气节和政治本色。二我们党是靠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是党的生命线。百余年奋斗历程表明,严明纪律是党应对困难挑战、克敌制胜的法宝,也是我们党不断成长壮大的有力保障。纪律定力是敬畏党的纪律、自觉遵守纪律、认真执行纪律的品质和能力,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也是党员、干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具有强大的纪律定力,才能在严峻险恶的风浪考验前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党员、干部应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增强纪律定力,始终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增强党章意识。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每一名共产党员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真心维护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全面贯彻党章,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要认真学习党章,原原本本读条文,明其道理、晓其作用,经常对照党章检视自己的言行举止,经常重温入党誓词,深入反思“入党为什么、在党干什么、为党做什么”,时刻牢记“哪些不能做”“哪些必须做”。敬畏党纪党规。党的纪律规矩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严守党纪党规是党员的基本义务和行为底线。每一名共产党员都要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让纪律规矩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红线,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纪律、讲规矩。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熟悉掌握系列铁规禁令的要求,知晓为人做事的基准底线;全面遵守党的纪律,坚持按党性原则、政策法规、制度程序办事,在党纪国法范围内行使职权,从制度程序上规范权力,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触碰法纪红线,不逾越雷池半步。严守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是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每一名共产党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的言论,不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不制造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经常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接受政治体检,打扫政治灰尘、净化政治灵魂。三百行德为首,人无德不立。我们党一直强调选人用人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道德定力是指坚守道德标准、履行道德义务、作出道德决断、彰显道德品行的品质和能力,是确保廉洁自律的核心要素,是做人的基本要求,也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软实力”。具有强大的道德定力,才能在糖衣炮弹的诱惑干扰下戒贪止欲、克己奉公,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党员、干部应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涵养为政之德,切实增强道德定力,始终慎独慎微慎初,守住做人处事道德底线。加强政治品德建设。党员、干部要崇德向善,用道德约束自己,做到胸怀坦荡、光明磊落,以德立威、以德服人、以德化人;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严肃政治生活,接受群众监督,自觉接受批评,把“讲道德、有品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做先锋、当表率。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艰苦斗争实践中,培育形成了优良的传统和作风。这些优良的传统和作风彰显着党的先进性,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和重要优势。党员、干部要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中提高道德修养、增强道德定力,学习革命先烈英勇忠贞的光辉事迹,强化党员意识,加强党性修养,履行党员义务;以革命先辈为榜样,学习他们大公无私、不畏艰险的博大胸怀,勤恳务实、忠诚为民,以公而忘私、勤勉忘我的道德意志践行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传承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精髓,蕴含着丰富的思想道德资源。传承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积极引导人们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方能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党员、干部要多读优秀传统文化书籍,从中华传统美德中汲取思想滋养、接受道德熏陶,不断提高道德认识、加强道德修养、提升道德境界、涵养道德定力。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党员、干部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实际行动,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是与非等关系,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反对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自觉抵御各种诱惑和侵蚀,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抵腐定力是指面对诱惑不为所动,坚定保持清正廉洁,坚决抵制腐败行为的意志和能力。具有强大的抵腐能力,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利益纠葛中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挡得住诱惑,做到“堂堂正正做人、坦坦荡荡干事、清清白白为官”。党员、干部应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切实增强抵腐定力,始终弘扬清风正气、坚守清廉底线,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党员、干部要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决不徇情枉法、以权谋私,防止手中的权力商品化、庸俗化。消除特权思想,时刻牢记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把为人民服务贯穿于行使权力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党员、干部要自筑“防火墙”,自戴“紧箍咒”,自设“高压线”,从自我做起、从细节严起、从小事防起,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洁身自好、志存高远、淡泊名利,不为虚名私利所缚,不为物欲浮华所惑;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涵养,严格约束家人,管好身边工作人员,教育他们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绝不以私情废公事,绝不拿原则做交易,不在小事小节中迷失方向、小恩小惠前丢掉原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党员、干部要勤照镜子,多正衣冠,主动认真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并接受群众监督;主动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如实细致报告个人事项,认真查找权力风险点并制定监督措施,始终做到无愧于组织、无愧于社会、无愧于人民。(作者胡喜如 黎滢分别系宜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理论处副处长)来源:《红旗文稿》2024/14
让警示教育更加见人见事入脑入心 2024-08-12
加强纪律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开展警示教育是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让警示教育更加见人见事入脑入心,深刻剖析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是最好的清醒剂。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学、以案说纪,推动党员干部持续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实效性,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见人见事见细节的警示教育,更有震撼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凡事要具体,一具体就深入,一深入就容易见效。实践中,收效良好的警示教育的背后,往往是一个个具体案例,是对“是谁、干了什么、违反什么纪法、受到什么惩处、带来什么警示”的直接呈现,使受教育者受到深深触动与强烈震撼。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简便易行且有力有效。不少党员干部表示,当看到曾经熟悉的身边人变成“案中人”现身说法、以案示警时,前后落差可谓针针见血,给人“猛击一掌、当头一棒”。切实增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意识,有助于营造震慑、知止的氛围,更加主动自觉地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推动纪律教育入脑入心。要分层分类“精准滴灌”,聚焦“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分领域、分行业、分类别设置警示教育“课堂”“教案”,促使党员干部真正把违纪违法人员的惨痛教训,转化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扩充警示教育案例库,突出重点领域、聚焦重点人群,指导各级各部门个性化定制内容开展针对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吸取教训,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要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印好警示教育读本、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等,健全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机制,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阵地作用,提升警示教育质效。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好本地本单位警示教育资源,最大限度发挥身边典型案例的反面教材作用。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打造警示教育“云上展厅”,模拟典型案例庭审现场,开展沉浸式、情景式、交互式、体验式警示教育,让教育对象把自己摆进去,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做好“后半篇文章”,督促党员干部在接受警示教育后联系自身实际,找原因、思危害,对照检查,立行立改,并进行跟踪问效,让教育效果持续深化巩固,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作者: 周根山
把党的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2024-08-09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化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我们党历来强调要培养“自觉的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指出“一个人的清正廉明,从根本上讲不能完全靠外部约束,而要靠自觉自律”,强调“正确处理自律和他律、治身和治心、信任和监督、原则和感情、高标准和守底线的关系,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提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纪律教育是培养纪律自觉的重要途径,不断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把党的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学纪、知纪、明纪是前提。从各地查处通报的案例来看,一些党员、干部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还不深,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以致问题发生而不自知。必须把学习党纪作为必修课、常修课,一堂永远不会结束的课,常学常新、常悟常进。要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学习重点,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弄清楚相关纪律条款的来龙去脉、内在逻辑,做到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学习党规党纪,不能浮光掠影、浅尝辄止,而要学深学透、入脑入心,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进一步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把党的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时刻用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只有自觉把党规党纪当成“紧箍咒”,时刻明晰公与私、是与非的“分界线”,才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要对照《条例》全面深入细致自查自省,检视个人在遵守“六项纪律”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要将党的纪律规矩落实到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行事前先想一想、看一看是否合乎纪律规矩,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把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面对各种诱惑和考验,要始终坚守本色、恪守本分,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做到对党忠诚一辈子、遵规守纪一辈子。把党的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非一日之功,不可能一蹴而就。各级党组织要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注重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党员、干部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要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既要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廉洁榜样宣传,在润物细无声中推动党员、干部崇廉尚洁、拒腐防变;也要开展典型案例警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广大党员、干部要注重从思想上固本培元,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精神境界、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始终做政治信念坚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作者: 李鹃
党内巡视制度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旨 2024-08-09
巡视是管党治党的重要方式,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内容、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和巡视制度建设,先后于2015年、2017年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出重大修订、修改,推动巡视工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党的二十大以来,随着管党治党的不断深化和巡视实践发展,2024年党中央再度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赋予巡视制度新的活力。“改版升级”后的新《条例》,与2015年版、2017年版《条例》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彰显出新时代新征程党内巡视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发展逻辑。“指导”变“领导”巡视的本质是政治巡视,在巩固党的领导、塑造党中央权威上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在很长一段时期中,党内巡视存在重业务巡视而轻政治巡视倾向,中央与各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之间仅是业务上的指导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鉴于此,2015年版《条例》对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做出较大调整,明确“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工作的领导”,并将“坚持中央统一领导”作为巡视工作的首要原则,这就明确将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省区市巡视工作原“指导”关系变化为“领导”关系,突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实现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中央巡视情况表明,党内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还是政治上的问题。为此,2017年版《条例》首次确立政治巡视定位,要求深化政治巡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聚焦党的领导弱化等问题开展巡视。2024年版《条例》进一步突出政治性,更加鲜明确定巡视工作的政治方向、政治任务、政治属性。例如,2024年版《条例》总则第2条开宗明义指出:“巡视工作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里明确将“两个维护”作为巡视的根本政治任务;第4条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列为巡视工作应当遵循的首要原则。在巡视内容上,2024年版《条例》更加突出政治站位,明确新时代巡视工作紧紧聚焦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展开,通过巡视解决一个地方、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例如,2024年版《条例》第18条明确将“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情况”作为巡视的第一项检查内容;第19条将“对党忠诚”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由此可见,作为政治监督的制度化成果,巡视条例始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始终保持巡视工作政治方向,成为督促全党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举措。以人民为中心开展巡视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去思考问题、谋划工作和抓好落实。从功能角度看,巡视是深入群众、依靠群众,及时发现、揭露和解决矛盾和问题的一个有力机制,其要义在于听民声、察民情、体民意、解民忧,以发现问题为核心,以解决问题为标准,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因此,巡视工作要体现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让群众把意见反映出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五一十把问题抖搂出来,根本不要搞任何遮掩,责成其认真整改。这样巡视才能有权威、有威力,才能有这么多举报信息。如果我们对群众举报没有回应,没有按从严治党的要求去做,群众的期待就会挫伤。”反过来,只有心系群众、深入群众、了解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坚持人民群众痛恨什么、反对什么,就重点巡视什么、纠正什么,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巡视工作才能取得实效。巡视工作中监督发现问题的过程,正是以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激发群众监督热情、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过程。为此,2015年版、2017年版《条例》均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写入总则,并从有利于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出发,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一些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充实进来,如增加“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内容。2024年版《条例》坚持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同向发力,新增巡察工作专章,首次把村(社区)党组织纳入市县巡察范围,并明确巡察监督内容,规定巡察工作“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加强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联的就是党心民心,从价值取向来讲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巡视,确保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落到实处,确保党的各项好政策真正转化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指数。有章可循 规范准确党的历史经验充分表明: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巡视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方式,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巡视工作不是拿着尚方宝剑,而是党章授权、党中央和党委授权,不可以肆意妄为,必须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条例》的历次修订、修改始终遵循党章,严格依据党章规定,保持与党内有关法规精神一致,做到有章可循、规范准确。2015年版《条例》首次从党内法规的角度将“依法依规”作为巡视工作的重要原则,强调严格依纪依法开展巡视。例如,2015年版《条例》新增“工作方式和权限”一章,第18条就巡视组的权限作出规定:“巡视组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巡视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并将“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列为对巡视工作人员责任追究的情形,体现出授权与限权的双重性。2017年版《条例》对巡视的程序化、规范化原则进行了重申。2024年版《条例》更加突出巡视工作程序、方式和权限的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例如,在巡视工作程序方面,第25条规定:“巡视期间,对反映集中的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巡视组可以按程序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处置”,进一步强化了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处置规定。在巡视方式上,第30条规定:“对巡视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可以采取制发巡视建议书或者其他适当方式,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健全制度、深化改革等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了巡视移交、通报的内容和方式。此外,2024年版《条例》还进一步强化了精准报告问题,第25条分别将巡视报告问题底稿制度、巡视组与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沟通制度写入其中。可以说,作为党内法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充分遵循并彰显了依规治党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使巡视工作更加精准科学、更加规范有效。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实践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最鲜明的品格和最大的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党要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敢于刀刃向内,敢于刮骨疗毒,着力解决党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巡视工作实质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实践,旨在从精准深入发现问题、多方强化巡视整改、有效运用巡视成果、贯通融合各类监督等维度,有力有效纵深推进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深层次问题整改落实落地。正是从这一意义上说,巡视是深入发现问题并推动解决问题的利器,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实践力量。因此,党中央在修订2015年版、2017年版《条例》时,都以深入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为着力点,积极拓宽巡视发现问题途径,明确要求巡视情况“双反馈”、整改“双报告”。2024年版《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更加突出增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原则遵循上,2024年版《条例》在巡视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中,新增“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这一项原则。在监督对象上,2024年版《条例》聚焦“关键少数”,着重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并专列一条规定:“巡视工作应当加强对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重点检查其对党忠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在责任体系上,2024年版《条例》单列一章对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作出规定,明确被巡视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整改监督责任、有关职能部门的成果运用责任、巡视机构的统筹督促责任。在制度构建上,2024年版《条例》第7条明确统筹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推动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有利于实现巡视巡察的连接互动和巡视监督合力的贯通融合。在锻造队伍上,2024年版《条例》新增一章对队伍建设作出规定,突出高标准、严要求,并对巡视机构和巡视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建立健全内控机制等作出规定。由此观之,《条例》充分体现了新时代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内在要求,成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举措。(作者何旗系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中山大学基地研究员)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发挥好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2024-08-08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这是中国共产党100多年来领导各项事业取得胜利的一条非常宝贵的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百余年以来,我们党通过不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以严明党纪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修养,确保全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把党锻造成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坚强领导力量。自成立之日,中国共产党就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把严明纪律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在党的一大纲领中,就有关于纪律方面的规定。党的二大、三大、四大通过的党章,均设有“纪律”专章,对严明纪律作出明确规定。党的五大通过的《对于组织问题决议案》明确提出政治纪律概念,强调党内纪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视政治纪律”。党的五大选举产生中央监察委员会,建立了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在对纪律的认识上,毛泽东同志先后提出“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等著名论断。在领导革命斗争的实践中,井冈山时期毛泽东同志提出“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后来又发展成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1938年9月,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专门制定加强纪律的文件,首次完整提出了“四个服从”的组织纪律。之后,党中央开展延安整风运动,把反对山头主义、宗派主义,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为整风的主要内容之一。解放战争时期,1948年毛泽东同志发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的号召,该号召在夺取全国革命胜利的斗争中得到了生动检验和证实。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注重发挥党纪教育在管党治党中的作用。针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和组织不纯问题,1951年至1954年开展整党运动,围绕整风整党和“三反”“五反”等运动,一边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一边开展纪律教育,使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党员素质有了明显提升。1954年2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对全党高级干部在自己的工作中应该遵守的纪律提出六项要求,为全党在增强团结和严守纪律方面作出表率。面对新中国各项事业的建设发展,毛泽东同志明确指出:“我希望造成这么一个局面,就是又集中统一,又生动活泼,就是又有民主又有集中,又有自由又有纪律。”这为纪律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纪律建设指明了方向。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伴随着拨乱反正工作的开展,党的纪律建设组织系统得以恢复并不断发展。1978年、1979年,中央纪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相继恢复重建。1983年至1987年,自上而下、分期分批开展全面整党,旨在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总结了党内政治生活的12条基本原则,为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严明党纪确立了规矩、提供了遵循。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全面具体地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6条基本原则。2003年12月,在1997年2月党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党的建设走向制度治党的科学轨道,党的纪律建设迈出新步伐,党的纪律体系化、规范化进一步增强。加强纪律建设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发扬我们党重视纪律建设的优良传统,深刻总结党在各个历史时期推进纪律建设的重要经验,把党的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位置,提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与时俱进推进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展现出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用严明纪律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纪律建设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显著标志。把政治纪律摆在首位。习近平总书记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刻阐述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科学内涵、重大意义和现实要求,作出“全党必须讲政治,把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必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时刻绷紧旗帜鲜明讲政治这根弦,在大是大非面前、在政治原则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永远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全面从严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要求在党规制定、党纪教育、监督执纪全过程都必须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以优良作风作引领,以严明纪律强保障,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坚持纪在法前、纪法衔接。党的性质和宗旨都决定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众多案例表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才能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不正常状况,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加强纪律建设,必须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把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结合起来,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坚持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深刻揭示了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的运行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创造性提出并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广大党员干部更加真切感受到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从而推动更加严格自我要求。加强纪律建设,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和容错纠错机制,在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上持续下功夫,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严的要求,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历史昭示我们,什么时候党的纪律和规矩得到充分尊重和严格执行,党的团结统一就有保证,我们的事业就兴旺发达。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把握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坚持原原本本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之中,学纪排在第一位,只有学全面、学深入、学透彻,才能真正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才能自觉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要做到“知之深”,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之后才能达到“行之笃”。只有将每一条都掌握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准确把握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才能树牢日常言行的纪律标尺。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养成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党员干部要注重从思想上固本培元,自觉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把增强党性、砥砺作风、严守纪律融入日常、化为习惯。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是严明政治纪律,如果政治纪律守不住,就会影响对其他纪律的遵守。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管党治党责任担在肩上,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为标尺,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切实提高纪律执行力,对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推动党员、干部自觉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作者:求是杂志社 杨煌)
把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强大动力 2024-08-08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点题、亲自部署,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集团)作为新的“国家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与学习领会党的百年历史结合起来,深刻汲取蕴含其中的奋进力量,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百余年历史见证着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从严治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政治品格,纪律严明已经成为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在建党以来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高度重视并适时开展对全党的纪律教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保证了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全方位、深层次加速演进,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临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风险挑战,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顽固性问题。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弘扬纪律强党优良传统,保障护航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坚持把党史学习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始终,梳理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抓纪律建设的历史脉络,传承红色基因、革命传统,汲取思想、信仰和实践力量,确保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从百余年党史中汲取思想力量。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因为马克思主义行”,牢固树立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崇高信仰,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政治自觉和政治定力,增强拒腐防变的强大抗体。从百余年党史中汲取精神力量。我们党百余年披荆斩棘、栉风沐雨的奋斗史中,孕育出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形成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优良作风,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看家法宝、力量源泉和政治优势。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重温党的光辉历史和精神谱系,引导广大党员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从百余年党史中汲取实践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一步步走来,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本领,不断提高应对风险、迎接挑战、化险为夷的能力水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根据当前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以及人民群众新期待,作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定,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前进征程上迫切需要与时俱进推进党的纪律建设,以铁的纪律凝聚意志、锤炼作风、锻造队伍,确保全党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与学习领会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结合起来,深刻领会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内在逻辑,切实提升干部员工纪法意识、规矩意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长治久安的战略全局高度,创造性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完善发展。党章、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以及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等一系列重要的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与修订,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切实提升了党的执政能力和治国理政科学化水平。准确把握纪律处分条例与党章党规、法律法规内在统一的逻辑关系,对全面学习、把握和落实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推动广大干部员工以知促行、知行合一,具有重要作用。坚持把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学习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全过程,通过学习研读原文、集中研讨,以及专题辅导等方式,进一步理清了纪律处分条例与党章党规、法律法规之间辩证统一的内在逻辑关系。深刻领悟党章是立党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是制定一切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此次纪律处分条例修订以党章为遵循,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纪律建设工作,以具体定性六项纪律为载体,对党组织和党员行为规范进行明确界定,列出违反党纪行为以及处罚措施,以严明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深刻领悟纪律处分条例与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三个条例均源自党章,内容独具特色、形式各有侧重、效果互相补充。没有执纪,监督、问责易流于形式;没有监督,执纪、问责则成空中楼阁;没有问责,监督、执纪会无的放矢。深刻领悟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原则要求。党纪与法律是最终目的一致的制度性规范,党纪不仅规范党的内部行为,而且是法律得到有效执行的坚强保障;坚持纪严于法,才能突出党员干部区别于普通公民的政治责任,强化党规党纪意识,防止踩红线、越底线。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集团纪检监察组推动党员干部加强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学习研讨,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国家管网集团“红色能源动脉”党建品牌越擦越亮。与学习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为履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职责使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猛药去病、重典治乱的决心和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败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须永远吹冲锋号。纵观近年来查处的一些涉及国资央企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反映出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严的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对照党中央对国企领域腐败问题的形势判断,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持对腐败的压倒性力量常在,在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坚决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因素和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坚持把管党治企严的基调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持正风肃纪寸步不让,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从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廉洁风险及腐败问题交织叠加,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存在。必须结合国家管网集团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持续释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教育警示干部员工对照剖析、反躬自省。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必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党员干部队伍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为践行“服务国家战略、服务人民需要、服务行业发展”的企业宗旨、肩负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职责使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慎终如始把党纪学习教育抓实抓好,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加快打造服务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与众不同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能源基础设施运营商,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上彰显管网担当,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为党和人民再立新功。(作者陈萍萍系国家管网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
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 2024-08-07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抓好党的建设。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近日出版的《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以下简称《摘编》),深刻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科学回答了什么是纪律规矩、纪律建设抓什么、怎么抓等重大问题,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对于我们深刻认识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准确把握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把重要论述的基本要求贯彻到党纪学习教育中,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深刻认识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意义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严明纪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党的纪律规矩鲜明地立起来、严起来,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摘编》全书贯穿着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的深刻认识。从党的历史经验来看,纪律严明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障。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政党,靠什么来管好自己的队伍?靠什么来战胜风险挑战?除了正确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外,必须靠严明规范和纪律。毛泽东同志“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的著名论述,邓小平同志“一靠理想,二靠纪律”的深刻总结,“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进京赶考”前的“六条规定”,这些铁的纪律深深镌刻在党的旗帜上。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我们党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发展成为世界第一大政党,靠的就是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步调的严明纪律和规矩。从党肩负的使命任务来看,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必须靠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执政,如果不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就会大大削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到什么阶段,全面从严治党就要跟进到什么阶段。面对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崇高使命,面对前进道路上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挑战,面对长期存在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必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来看,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和规矩。纪律严明是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的重要保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要及时消除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因素,清除一切侵蚀党的肌体健康的病毒,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3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释放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深刻把握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根本遵循和主要内容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必须执行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党首次将党的纪律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和规矩红线,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纪律建设必须回到源头,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根本行为规范,是党的根本大法。党规党纪是对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这些年来,党员干部队伍中出现的种种不规范、不正常的现象,根本都在于漠视党章、背离党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章是党的纪律、规矩的总源头。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权威。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发表文章,深刻阐述学习贯彻党章的重要性。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制定和完善党章,及时把党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体现到党章中,从而使党章在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中发挥重要指导作用。党的二十大党章充分体现新时代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全党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对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在党的纪律规矩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遵守党的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一个成熟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重大建党原则。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警惕“七个有之”,强调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要体现在行动上。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要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把讲政治的要求转化为内在主动,时时刻刻向党中央看齐,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不断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加强组织纪律性。党的领导体现在党的科学理论和正确路线方针政策上,体现在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上,同时也体现在党的严密组织体系和强大组织能力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党组织像个大车店、大卖场一样,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那还能有什么核心力量?只有党的各级组织都健全、都过硬,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党的领导才能“如身使臂,如臂使指”。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等问题,真正把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变成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工作优势。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各项纪律都要严格遵守。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形形色色的诱惑考验,干部要守住守牢拒腐防变防线,不是设一道、两道关口就够了,要层层设防、处处设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各项纪律都要严。要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感,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严防在自己身上出现“裙带腐败”“衙内腐败”,严格防止把商品交换原则带到党内,严肃财经纪律,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利器作用,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严格纪律规矩,不仅要有内容完善、针对性强的法规制度,而且要有坚持原则、不打折扣的执纪过程。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健全党内规则体系,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有纪可依是严明纪律的前提。党的纪律规定要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不断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谋划加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先后于2016年和2021年召开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均就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明确指示,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完善规范、健全制度。要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执行力,用制度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贯通、联动,真正实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纪律教育,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我们党历来强调要培养“自觉的纪律”。习近平总书记严肃批评一些领导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到接受处理的时候都认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强调我们一直都在把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向全党广而告之,不搞不教而诛。要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警示教育,在增强纪律自觉上下更大功夫,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强化纪律执行,用严格执纪推动制度执行。制度约束是刚性约束。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有了好的制度如果不抓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锁在抽屉里,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形成“破窗效应”,不仅不能产生应有作用,反而会损害法规制度的公信力。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障,制度就是一纸空文。习近平总书记对此深刻指出,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能把纪律当成“橡皮筋”“橡皮泥”,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巩固和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深刻把握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抓手,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从立规矩开始,抓住作风建设主线,首先制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成为改变政治生态和社会面貌的标志性举措,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坚持党的纪律严肃性和信任爱护干部相统一,深刻体现了新时代纪律建设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成为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严明纪律整饬作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直面党内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从制定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破题,推动了党风政风社风好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中央八项规定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保持定力,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守住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做大。要把正风肃纪反腐结合起来一起抓,对不知敬畏、挑战纪律的要严肃处理、以儆效尤,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以优良作风作引领,以严明纪律强保障,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更加细化纪律执行。党的性质、宗旨都决定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我们党创造性提出并成功实践“四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用铁的纪律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体现对干部的最大关心和爱护,真正体现了党的政策和策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使所有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规党纪。要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坚持执纪必严、纪法协同,建立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运行机制,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监督执纪,及时发现和查处党风党纪方面的问题,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持续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要坚持责任上全链条,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明确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用好党章、准则、条例、规定为主体的管党治党制度利器,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知责、担责、履责。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书记要管。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体现了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管党治党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要以党的纪律为尺子,重点检查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着力发现腐败、纪律、作风和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更好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强化各级党委主体责任,推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党委监督是全方位的监督,包括对党员的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突出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主要领导干部不仅要严于律己,也要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加大对各类监督的领导指导、统筹协调力度。要切实强化对反腐败斗争全过程领导,不能用纪委的监督责任代替党委的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让每名党员、干部行使应有权利、履行应尽责任,做到权责对等、失责必问,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巩固发展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履行好纪委监督责任,强化执纪问责。纪检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必须做到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根本职责。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纪委监委要在贯通各类监督上主动作为,完善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的制度,做实监督全覆盖、增强监督有效性。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肩负起特殊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任务,坚持原则、勇于亮剑,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者: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胡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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