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忘 初 心,牢 记 使 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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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研讨
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2024-07-24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全党政治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统一,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中华文明五千多年的历史文化长河奔腾不息、历久弥新,形成了克己修身、清廉自守的优良传统和宝贵品格。无论是《孟子》讲“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还是《荀子》讲“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都是古人先贤对个人品行要求的深思与自省,更是厚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规矩意识的鲜明体现,不断影响着后世中国人的精神品格。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并最终为有所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宏阔历史视野,纵观中华文明五千多年历史经纬,深刻洞察世界政党兴亡更替的发展规律,坚持“两个结合”特别是“第二个结合”,掷地有声地作出了“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等重大论断,反复强调“依规治党,首先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等重要要求,把党的纪律建设摆在了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中更加突出的位置,引领百年大党开辟了自我革命的新境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和重要指引。我们要坚信笃行、好学能文,做到深学、敏思、恪守、慎独,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确保取得扎实成效。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纪律之于政党,犹如空气之于生命,一刻也不能缺少。习近平总书记曾讲过这样一个党史故事:“战争年代,党中央和毛主席用电台指挥全党全军,‘嘀嗒、嘀嗒’就是党中央和毛主席的声音,全党全军都无条件执行。大家想想,如果党中央发出的号令没人听,做不到令行禁止,那还谈什么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其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管方向、管立场、管根本的总要求。毛泽东同志有句名言:“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邓小平同志也曾告诫全党:“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从党的第一个纲领和第一个党章对纪律提出要求,到井冈山时期提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再到党中央“进京赶考”前提出“两个务必”、定下“六条规定”……纵观党的奋斗历史,正是铁一般的纪律特别是严明的政治纪律,为我们党始终赢得人民群众爱戴和拥护、在不同历史时期完成不同历史使命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让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万山磅礴,必有主峰;船重千钧,掌舵一人。“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是党和人民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必须以铁的纪律作保障。“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注重政治上的要求,必须严明政治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谆谆告诫,为全党拧紧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螺丝。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先后3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充实完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有力有效推动了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学有所悟,方能行稳致远。作为党的意识形态重镇和国家广播电视台,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创新传播者、忠实践行者,是学思践悟党的创新理论的受益者。总台成立6年多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总台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政治统领、立根固本,思想引领、凝心铸魂,夯基垒台、强筋健骨,正风肃纪、固本培元,建立起总台党建工作和风气建设体系的“四梁八柱”,为打造国际一流新型主流媒体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我们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总台将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在风气建设上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忠诚为党护党、全力兴党强党,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自我革命,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我们党是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大就要有大的样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引领我们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是这一非凡历程的亲历者、记录者、传播者,持续播出《红色通缉》《国家监察》《正风反腐就在身边》《零容忍》《永远吹冲锋号》《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等一大批精品节目,引起海内外广大受众热评,生动呈现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的全方位、深层次影响。我们深刻领悟到:正是因为新时代十年的革命性锻造,我们党才能有高度凝聚力和强大战斗力,才能“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引领中国号巨轮涉险滩、战风浪,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劈波斩浪、行稳致远。行至半山不停步,船到中流更奋楫。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我们党面临形势环境的复杂性和严峻性、肩负任务的繁重性和艰巨性世所罕见、史所罕见。一方面,当前“两个大局”同步交织、相互激荡,我们还有许多“娄山关”“腊子口”需要征服,必须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总想过太平日子、不想斗争是不切实际的”。另一方面,我们党是有9800多万名党员、50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的百年大党,既有办大事、建伟业的巨大优势,也客观存在着大党独有难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的:“我们这么大一个政党,靠什么来管好自己的队伍?靠什么来战胜风险挑战?除了正确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外,必须靠严明规范和纪律。”面对长期存在的“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党的团结统一就无法保证,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新征程上,唯有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自我革命,我们党才能有力有效应对各类风险挑战,才能坚定不移走好“新的赶考之路”。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兴。一支纪律严明的铁军,必将得到群众的衷心拥护,必将激励亿万人民同心同德共创历史伟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加强党纪学习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从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看,有的是明知故犯、知纪违纪、知法犯法,也有不少是纪盲法盲,暴露出一些党员干部不学纪、不知纪、不明纪、不守纪的问题,阻碍了党和人民事业的健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曾谆谆告诫领导干部要算好经济账、法纪账、良心账这“三笔账”,深入浅出、字字恳切,发人深省、触及灵魂。对党员干部来说,纪律是“紧箍咒”,也是“安全带”。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知边界、守底线,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一定能够团结起亿万人民矢志拼搏奋斗,汇聚起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磅礴力量。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守正创新、笃行实干,奋力打造具有强大引领力、传播力、影响力的国际一流新型主流媒体知行合一,止于至善。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这样一个关键时期全党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正当其时、意义重大。在历次全党集中学习教育中,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始终坚持把学习教育与宣传业务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取得积极成效。其中管总的、最根本的一条经验,就是我们坚定不移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重要论述、重要指示中找启迪、找思路、找答案,坚持不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一个个创新创意、一档档精品节目、一项项实践成果,我们真真切切找到了方向、尝到了甘甜、收获了硕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学之要贵在勤奋、贵在钻研、贵在有恒”。我们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必须把新修订的《条例》作为枕边书、案头卷,深研细读、启迪智慧,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党纪学习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不断练就真本领和硬功夫。立身百行,以学为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牢牢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突出强思想、督学纪、抓转化、提免疫,贯通学习研讨、培训解读、警示警醒、文化涵育,在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上下功夫、见实效。坚持原原本本、深学细悟,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学懂弄通“六项纪律”,把握好新变化、新要求,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做到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坚持融会贯通、联系实际,以《条例》为镜子,把自己的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用具体条文约束自己,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坚持以案促学、以训助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年轻干部、播音员主持人等关键岗位干部的教育培训,自觉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坚持创新方式方法、做好结合文章,在总台“掌上通”办公平台上线《条例》修订对照版和总台播音员朗读版,开办“每日一学”专栏,选取《条例》原文推送并进行“随堂测试”,组织开展总台党纪学习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和《条例》知识竞赛,多措并举强化学习教育效果。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加强政治机关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与深化总台风气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固本培元、扶正祛邪,持续巩固总台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与推动总台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守好底线、不逾“红线”,海阔天空想、脚踏实地干,以“大象也要学会跳街舞”的精神风貌拥抱互联网、拥抱人工智能,着力将新质生产力转化为新质传播力和媒体引领力,持续深化“满屏皆精品”的良好局面,为履行好党的意识形态重镇职责使命提供坚强保障。文化而润其内,养德以固其本。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需要厚植清正廉洁的文化土壤、持续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在中宣部指导下,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充分发挥党的宣传报道主力军压舱石的重要作用,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做好宣传报道紧密结合起来,精心组织推出《党纪学习教育 各地各部门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等相关节目报道,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高度就是宣传报道追求的高度为标准,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策划推出一系列深度报道、言论评论、专题节目,讲好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管党治党、正风肃纪的故事。充分发挥总台全媒体传播优势,解读好《条例》的重要意义、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推出更多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高质量节目产品,诠释好我们党跳出历史周期率、引领时代的制胜之道。充分发挥总台80个海外传播语种、CGTN融媒体平台、192个海外站点等国际传播优势,“一国一策”做好对外宣介,生动展现“中国之治”的独特魅力,让世界更好读懂中国、读懂中国共产党,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加强纪律性,伟大事业必将无往而不胜。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坚信笃行、好学能文,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自我革命,奋力打造具有强大引领力、传播力、影响力的国际一流新型主流媒体,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力量。(作者慎海雄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党组书记、台长)来源:《求是》2024/12
让遵规守纪成为党员干部自觉追求 2024-07-23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经常,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修好党性教育“心学”,夯实纪律建设根基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证。背离了党性,就难以抵御各种“围猎”。正党风,严党纪,根本在强党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也是共产党人的“心学”。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仅包含着党治国理政的重大理论和方略,也深刻体现着对中国共产党人政治品格、价值追求、精神境界、作风操守的要求。加强党性教育,必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入学习领悟党的创新理论关于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思想境界、加强党性锻炼等一系列要求,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党内政治生活是锤炼党性的“大熔炉”。要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过“政治生日”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不断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纪律意识。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尊崇党章、模范践行党章、忠诚捍卫党章,自觉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站稳政治立场,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做到“三个务必”。要坚持把党的纪律学习教育与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注重从党的光荣传统中汲取党纪学习教育滋养,引导党员干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红色血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要充分认识到,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的积累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而需要终生努力。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终身课题常修常炼,经常进行思想政治体检,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新期待“透视”,同先辈先烈、先进典型“对照”,自醒、自警、自励、自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纠“四风”树新风并举,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党风是党性党纪的外在表现,加强党性、严明纪律,必须狠抓作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任其发展,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党和各族人民群众隔开。从现实看,一些党员干部正是由于在行事作风、小事小节上不断失守,导致给“围猎者”留下突破空间,引发连锁反应、引起质变,最终滑入违纪违法的深渊,严重败坏党的形象,损害党群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问题,以严明纪律整饬作风,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党风政风为之一新,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拥护。但是,“四风”问题具有长期性、顽固性、反复性,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不时抬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仍未根除。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对享乐奢靡歪风露头就打,对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特别要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根据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坚决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大力培树和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尚俭戒奢的新风正气。要大兴务实之风,广大党员干部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求真务实,注重实效,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不做表面文章,不耍花拳绣腿,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要弘扬清廉之风,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筑牢思想防线,坚守法纪红线,把住政治关、权力关、交往关、生活关、亲情关,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做一个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共产党人。养成俭朴之风,弘扬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管好工作之外时间,管好家人、身边工作人员,保持严肃的生活作风、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特别是要增强自制力,做到慎独慎微。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让八项规定精神真正化风成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党纪教育,让遵规守纪转化为内在追求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强党性、正作风的重要保障。失去了纪律这个坚强后盾,党性教育、纠风治弊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制度意识,养成纪律自觉,知边界、明底线,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按照中央要求,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着力把《条例》背后的深意和逻辑搞清楚、弄明白;以学习贯彻《条例》为重点,组织党员、干部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深入研讨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推动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让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靠一次集中学习教育是不够的。要建立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不断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把党纪作为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学习计划,发挥党委(党组)党纪学习教育的示范引领作用。各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把党纪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常修课,充实党纪课程,丰富教育形式,提高教学质量。基层党组织应把党纪学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培训等形式开展党纪教育,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党纪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或者主题党日。要用好革命纪念馆、党史馆、烈士纪念设施、革命旧址等红色资源,用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渠道,用好图书、报刊、广播、电影、电视、网络等传播媒介,用好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平台,精心设计和充实党纪教育内容,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广大党员干部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每一名共产党员都应把党纪教育作为终身学习的必修课,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把党的铁的纪律转化为自觉自为的纪律。(作者刘靖北系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原副院长,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教授)来源:大众日报
严明党的生活纪律 锤炼道德品行 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生活纪律修订的重点内容 2024-07-23
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修身正己提出明确要求,指出“生活是工作的基础,生活上做不到自觉自律,工作就难以做到清正廉明”,强调“端正思想品行,提升道德境界”,“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着眼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生活纪律有关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锤炼道德品行,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以更好发挥党员、干部言行对全社会的示范效应。一是反对铺张浪费,弘扬勤俭美德。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在第一百五十条增写对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勤俭节约,既是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的重要元素,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还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优良作风。反对铺张浪费,对于党员是一项义务,也是一项纪律要求。党员的先进性与纯洁性,不仅要体现在生产、工作和学习中,也要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党员、干部在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将损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条例》作出这一修改,就是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带头崇尚简朴生活,让勤俭节约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二是规范网络言行,带头维护公序良俗。《条例》第一百五十三条增写对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公序良俗作为维护国家和社会正常健康发展的秩序和道德,整体体现一个社会的一般利益和一般道德观念,对社会公众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网络作为人际交往的重要媒介,已经成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公众之间交流、接收信息的重要场所,具有公共属性。在网络上发表言论、开展活动等,同样应当以公序良俗为标尺。互联网时代,党员在全社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仅应体现在线下,也应体现在线上。党员、干部带头在网络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引导社会公众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党员、干部如果不注重身份和形象,在网络上恣意妄为、违背公序良俗,出现失德失范言行,极易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和群众强烈不满。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条例》充实完善对党员、干部不当网络言行的处分规定,就是要促进党员、干部慎独慎微、自省自警,在线上、线下都自觉遵守和维护道德规范,始终发挥表率作用。小事小节中有政治、有方向、有形象、有人格。党员、干部必须重视生活纪律,将严格的自我要求落实到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之中,自觉树立良好作风,不断修身律己,带头营造和维护社会新风尚,塑造队伍良好形象。作者: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
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进一步增强纪律定力 2024-07-22
当前按照中央部署,全党正在集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其中,增强纪律定力,体现了对新时代党员干部的新要求,也彰显出党纪学习教育的新任务。党员干部只有不断增强纪律定力,才能不惧各种考验,坚守纪律底线,抵制各种违纪行为,确保党的纪律得到准确规范执行。增强学纪知纪的自觉知行合一,知是前提。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掌握基本的知识,具备相应的能力,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倡导党员干部通过坚持不懈学习,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解决问题。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基本保证。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我们党把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并赋予其新的内涵。全党只有认真学习党的纪律,把握规范体系、本质要求,才能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增强纪律定力。在全党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是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途径,也是一条重要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已先后开展一系列集中学习教育,包括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每一次学习教育都是理论武装的重要课堂,都是自我革命的生动实践。党纪学习教育的开展,其重要目的也在于此,是全党增强纪律定力的重要方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做到知党纪、懂规矩,其中最重要的是了解和掌握《条例》。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这一条例的第三次修订,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认真学习原文及所作的新修改,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真正弄清弄懂其中的规矩和道理,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好警示教育这一有效方法,开展反面典型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绝不心存侥幸做违反党纪国法的事情。良好的纪律定力可以增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从而能够抵御各种违纪风险,经受各种考验,使党的纪律得到严格遵守执行。提高明纪守纪的能力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到明纪、守纪,必须抓住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搞清楚党的纪律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时刻保持清醒认识。我们党严肃纪律的目的在于用纪律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行为,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步调一致,进而实现党的奋斗目标和历史使命。全党必须认识到,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治理好我们这样一个有着98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格的纪律是不行的,不严格执行和遵守党的纪律也是不行的。还要认识到,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任何组织和个人违反党的纪律都要受到惩处。更要认识到,《条例》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我们务必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学习《条例》内容,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明底线、知敬畏。增强纪律定力,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逾越纪律的底线和红线。领导干部要能在意识深处设置一个底线、划出一条红线,始终坚持不逾矩、不越轨、不放纵。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对于集中学习教育疲劳厌战等问题,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例》,明确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各种情形,真正把党的纪律作为带电的高压线,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同时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党内法规制度赋予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定程序行使自己的权利,并自觉接受监督,善于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和错误,这是党的自我革命的内在要求,也是党的优良传统。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必须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成为严明纪律规矩的过程。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条例》明确了各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并应该受到处分的情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增强纪律定力要求我们在面对这些问题时,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始终保持清醒和坚定。增强纪律意识。我们党作为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面临着严峻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与此同时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将长期存在,我们党要解决好大党独有难题、团结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要靠铁的纪律。无论什么时候,问题总是客观存在的,决不能对问题熟视无睹、视而不见,必须增强纪律意识、风险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条例》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筑牢遵守纪律的防线。防范各种违纪行为。各种违纪行为严重侵蚀党的肌体,既要明令禁止、从严惩处,更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清醒认识各种违纪行为的严重危害,自觉防范、抵制各种违纪行为。《条例》详细列举了各种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及应该受到的处分,体现了遵守政治纪律的极端重要性。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必须严肃查处和防范各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的行为,确保党的组织统一、步调一致。对于各种腐败行为必须保持零容忍,坚决防范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真正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对于各种侵害群众纪律的行为必须时刻警惕、严惩不贷,做到造福于民、取信于民。对于各种脱离实际、滥用职权、消极应付等行为,必须坚决反对、从严查处,有效遏制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现象,化解各种内卷躺平等倾向。自觉抵制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等行为,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风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是我们党的鲜明品格,是党和人民不可战胜的强大精神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党同志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面对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仍然不收手、不收敛,危害人民利益、破坏党内风气和党员干部形象的违纪违法行为,全党都要勇于斗争、善于斗争,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主动亮剑,在矛盾冲突面前敢于迎难而上,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坚决斗争。按照党纪规定,坚持原则、守住底线,对违背党性原则、违反党规党纪的现象和行为,敢于较真碰硬,让党内的歪风邪气无所遁形,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作者:韩强,系北京外国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来源:光明日报
严明党的工作纪律 促进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工作纪律修订的重点内容 2024-07-22
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其本质要求是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紧紧围绕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完善工作纪律要求,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顺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一是引导党员、干部敢于斗争、勇于负责。新时代新征程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需要党员、干部发扬斗争精神,锤炼担当作风。《条例》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在第一百三十一条新增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实践中,有的党员、干部满足于做太平官、作“躺平”状,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往上交、面对危机向后躲,这些都与我们党敢于斗争的鲜明品格背道而驰。《条例》增写上述规定,就在于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敢于斗争、勇于担当,用知重负重、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诠释为党尽责、为民造福。同时,《条例》在第一百三十条第二款新增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分。这一规定的相关情形是对“新官不理旧账”的法规化表述,针对的是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以岗位调整为借口,对一些历史欠账、遗留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甚至“击鼓传花”的现象,其本质是回避矛盾、不负责任。这些问题表面看起来是“旧账”,实际上接手它、解决它本身就是新任党员领导干部的职责。新上任的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接过权力,更要接下责任,一任接着一任干,在直面问题、解决“旧账”中建立“新功”。二是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切工作都要往实里做、做出实效,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的二十大强调,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条例》与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有关文件作了衔接,针对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表现,在第一百三十二条新增规定了三种具体情形,包括: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条例》设定这些情形,直指部分党员、干部作风漂浮、责任心缺失、官本位思想作祟等突出问题。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自觉摒弃和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各项工作中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下功夫,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取信于民,推进事业发展。三是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规范用权。党的各项工作对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国家治理,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和国家政权建设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条例》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眼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大局,与《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以及党中央有关惩治统计造假等制度文件相衔接,有针对性地作出相应规定,以促进党员、干部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比如,第一百三十四条新增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行为的处分规定,重在纠治擅自超出“三定”规定范围调整职责、设置机构、核定领导职数和配备人员,违规干预地方机构设置等问题,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第一百三十五条针对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处置、解决等过程中存在的各类违纪问题,新增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信访事项发生行为的处分规定,促进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同时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避免或减少信访事项发生。第一百三十九条新增进行统计造假、对统计造假失察行为的处分规定,涵盖各类行为主体在统计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情形,推动防范和惩治“数字上的腐败”,提高统计监督有效性。四是推动精准问责。党的二十大指出,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用好问责利器。严肃有效问责有利于促进各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负责守责尽责、践行忠诚干净担当;问责不力、泛化简单化,则会削弱问责工作的警醒作用,影响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要求,对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应严肃追究责任。《条例》与问责条例相衔接,新增第一百三十七条明确了对上述行为的处分规定,以推动提高问责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水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更好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坚持实事求是、权责一致、错责相当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问责对象、责任类型、问责情形和程序要求,分清责任、定准责任,防止出现问责不力或者泛化滥用等问题,力求取得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促进一方工作的良好效果。五是加大对违规干预和插手行为的规制力度。《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制度文件,都对受请托人向党组织报告违规干预和插手行为作出了规定。《条例》与上述制度文件相衔接,在对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以及公共管理活动列出负面清单的基础上,在第一百四十三条新增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行为的处分规定,从而推动全链条、体系化纠治违规干预和插手行为,形成促进依规依法行使职权的整体合力。违规干预和插手行为属于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请托人存在此类行为的,受请托人应当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做到该抵制的要抵制、该报告的要报告、该登记的要登记。伟大梦想不是等得来、喊得来的,而是拼出来、干出来的。广大党员、干部要心怀“国之大者”,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积极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立足岗位作出贡献,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工作实绩。作者: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
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 ——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 2024-07-19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必须靠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党的纪律规矩鲜明地立起来、严起来,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近期出版的《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以下简称《摘编》)一书,分10个专题,收入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329段。认真学习这些重要论述,对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摘编》第一专题,集中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极端重要性的深刻论述。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打败穷凶极恶的敌人、夺取中国革命胜利,靠的是铁的纪律保证。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加强纪律建设成为我们党巩固新生政权、经受执政考验的战略举措。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加强纪律建设成为我们党应对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考验、防止商品交换原则向党内渗透的有力武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纪律严明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障。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在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执政,如果不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就会大大削弱。我们这么大一个政党,靠什么来管好自己的队伍?靠什么来战胜风险挑战?除了正确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外,必须靠严明规范和纪律。如果党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甚至会断送我们党和人民的美好未来。新征程上,面对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崇高使命,面对前进道路上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挑战,面对长期存在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我们党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团结带领人民创造历史伟业,必须以铁的纪律作保证。我们一定要站在事关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高度,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确保全党上下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党章中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建设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总结提炼为党规党纪,表明了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规矩不能立起来、严起来,很多问题就会慢慢产生出来。党的规矩总的包括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提出那么多要求,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来落实,光靠觉悟不够,必须有刚性约束、强制推动,这就是纪律。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二、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执行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摘编》第二、三、四专题,充分反映了党的纪律建设的丰富内涵。党章是党的纪律规矩的总源头。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章是我们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最基本、最重要、最全面的行为规范。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内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遵循。这些年来,党员、干部队伍中出现的种种不规范、不正常现象,根本都在于漠视党章、背离党规。党的十八大刚闭幕,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发表重要文章《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深刻阐述学习贯彻党章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纪律建设必须回到源头,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党的二十大党章充分体现新时代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进一步划定了党员、干部工作生活的高线和底线。党规党纪是对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每一名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更加自觉地学习贯彻其他党内法规,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弄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真正使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决不能回避政治问题,对政治隐患就要从政治高度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警惕的“七个有之”,本质上是政治问题。在政治问题上,任何人不能越过红线,谁都不能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党内所有的政治问题,归根到底就是对党是否忠诚。对党绝对忠诚要害在“绝对”两个字,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一个成熟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重大建党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是一般问题和个人的事,而是方向性、原则性问题,是党性,是大局,关系党、民族、国家前途命运。“两个维护”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的重大政治成果和宝贵经验,是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深刻认识“两个维护”的政治内涵,核心只有党中央的核心,看齐只能向党中央看齐,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是一个空洞口号,而是一个重大政治原则。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是全面的,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全方位向党中央看齐,做到表里如一、知行合一;必须是具体的,不能光口头讲讲,要落实在各个方面、各项工作上;必须是坚定的,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要牢记“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对党绝对忠诚,与党中央同心同德,真心爱党、时刻忧党、坚定护党、全力兴党。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党的政治纪律,是管方向、管立场、管根本的总要求,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如果政治纪律守不住,就会影响对其他纪律的遵守。因此,讲政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必须讲政治,把政治纪律摆在首位,自觉按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办事,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都不能拿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交易。大量事实表明,在政治纪律方面放松警惕、降低要求是危险的。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不要语焉不详、闪烁其词。要抓住这个纲,把严肃其他纪律带起来。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怀有敬畏之心,时刻不忘政治纪律、时刻遵守政治纪律,重点要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严密的组织体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优势所在、力量所在。我们党建立了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在内的严密组织体系,这是世界上任何其他政党都不具有的强大优势。同时,这么大的党、这么多党组织和党员,如果组织纪律松弛,会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都要严起来。不严起来,就是一盘散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好好抓一抓组织纪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处理党内组织和组织、组织和个人、同志和同志、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等重要关系,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和谐,实行正确集中、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真正把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变成我们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工作优势。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纪律,也是检验领导干部对党是否忠诚老实的试金石。全党同志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党的各项纪律都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现在社会十分复杂,利益关系盘根错节,诱惑考验形形色色,干部要守住守牢拒腐防变防线,不是设一道、两道关口就够了,而是要层层设防、处处设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纪律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各项纪律都要严。要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严明廉洁纪律,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自觉接受监督,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拒腐蚀、永不沾,决不搞特权,决不以权谋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要严明群众纪律,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做人民公仆,始终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时时做到与群众同甘苦、共忧乐、共奋进。要严明工作纪律,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确立献身党和人民事业的崇高情怀,聚精会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实干苦干,不务虚功,夙兴夜寐,勤奋工作,以一流业绩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要严明生活纪律,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三、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纪律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健全党内规则体系,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严字当头,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摘编》第五、六、七专题,集中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相关精辟论述。健全党内规则体系,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有纪可依是严明纪律的前提。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制度上全贯通,把制度建设要求体现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各方面、各层级,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法规制度不在多,而在精;不在形式花哨,而在务实管用;不在内容繁杂,而在简便易行。党的纪律规定要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确保系统配套、务实管用。要把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制度笼子,实现制度与时俱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立制度,不能大而全也不能小而碎,不能“牛栏关猫”也不能过于繁琐。要科学立规、民主立规,扭住提高质量这个关键,坚持系统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体现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把管党治党创新成果固化为法规制度,确保每项法规制度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制度权威性和执行力不断增强,管党治党的“螺栓”越拧越紧,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提供了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保障,形成了中国共产党之治、中国之治的独特优势。加强纪律教育,养成纪律自觉。我们党历来强调要培养“自觉的纪律”。党的纪律是带着强制性的,同时又建立在党员与干部的自觉性上面。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一直都在把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向全党广而告之,不搞不教而诛。但一些领导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到接受处理的时候都认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在增强纪律自觉上下更大功夫,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使守纪律成为浸在骨子里、融在血液中的自觉修养。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更要引导人向善向上,发挥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引领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发共产党员崇高理想追求,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强化纪律执行,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九分气力要花在这上面。我们共产党人定了纪律、立了规矩,是要遵照执行的。严格纪律规矩,不仅要有内容完善、针对性强的法规制度,而且要有坚持原则、不打折扣的执纪过程,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出现“破窗效应”。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严字当头,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决不能把纪律当成“橡皮筋”、“橡皮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要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坚持党纪面前党员人人平等,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存在。要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对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零容忍,坚决严肃追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抓纪律,就要敢于板起脸来批评,敢抓敢管。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巩固和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四、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优良作风作引领,以严明纪律强保障,坚持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和信任爱护干部相统一,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摘编》第八、九、十专题,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作了充分反映。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严明纪律整饬作风。党风问题关系执政党的生死存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十年不够就二十年,二十年不够就三十年,直至真正化风成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经过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革命性锻造,纪律松弛、作风飘浮状况显著改变,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氛围基本形成,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重塑了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但这些问题抓得越久越能看出风气转变何其之难,作风积弊还没有根除,有些问题依然以变相和地下的状态存在着。要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越往后执纪越严,特别是对新选拔的年轻干部,凡是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一律从严查处。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这是十八大以来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党的性质、宗旨都决定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层层设防,时时提醒,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教育大家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信任是最大的关怀,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日常监督上下功夫,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严管就是厚爱。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加强全方位管理,把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统一起来,把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衔接起来,把八小时之内的管理和八小时之外的管理贯通起来,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特别是要把一把手管住管好。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书记要管。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好主体责任,不能用纪委的监督责任代替党委的主体责任,更不能放弃责任、一推了之。要严格执行纪律,推动管党治党从过去的“宽松软”走向全面的“严实硬”。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根本职责。各级纪委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履行好监督责任,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好以党章、准则、条例、规定为主体的管党治党制度利器,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坚持责任上全链条,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担负“一岗双责”,让每名党员、干部行使应有权利、履行应尽责任,做到权责对等、失责必问,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巩固发展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我们要结合学习《摘编》,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来源:人民日报
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2024-07-19
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深入开展。加强纪律教育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必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纪律教育是培养纪律自觉的重要途径,关键在常态长效,着力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推动党员干部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律规矩。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建设成效有目共睹,纪律松弛状况显著改变,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党员干部缺少学习的意愿和动力,把纪法教育当成“耳旁风”,走偏越界后还浑然不觉;有的对党纪缺乏敬畏之心,认为违纪只是小事小节,只要不违法犯罪就不会出大问题;有的片面地认为不在经济上、廉洁上出问题就行,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对职责范围内的违纪违法问题不抓不管、失职失责,等等。要聚焦这些突出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从思想上重视起来,把纪律教育作为必修课、常修课,经常学、反复学,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纪律教育要回到源头,督促党员干部经常重温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党章是党的总章程,也是党的纪律、规矩的总源头。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的二十大党章充分体现新时代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进一步划定了党员干部工作生活的高线和底线。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认真学习党章、熟悉掌握党章是党员应尽的义务,要督促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始终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真正使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进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常态化长效化,做到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培养“自觉的纪律”。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了党的各项纪律底线和执纪依据,是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知纪明纪的必修教材和守纪执纪的行为准则。要把集中性纪律教育同经常性纪律教育结合起来,以常态求长效,经常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通过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压实责任,丰富载体,让纪律教育更加入脑入心。督促各级党组织把纪律教育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常抓在手、经常开展,“婆婆嘴”反复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发挥党校、干部学院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将纪律教育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围绕纪律教育开辟传播新场景,注重将新时代正风肃纪反腐的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教育“活教材”,将纪律教育和党性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贯通起来。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既要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廉洁榜样宣传,也要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既要讲条例,也要讲案例;既要讲重点人重点事,也要讲身边人身边事,解决好“入眼不入脑”“入耳不入心”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必须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在纪律教育上走在前、作表率。要把自己摆进去,以《条例》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要把学好用好《条例》当作看家本领,在全面准确领会“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上下苦功夫、长功夫,不仅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进一步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追责问责等各项工作中准确规范执行党的纪律,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作者: 尹健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2024-07-18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深化思想认识、抓住学习重点、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教育,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1.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障。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是知纪明纪的必修教材和守纪执纪的行为准则。党纪学习教育要全面学习掌握六项纪律规定,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含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严守组织纪律,做言行一致的“老实人”。组织纪律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党员个体之间以及党组织与党员个体之间关系的准则规范,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严守组织纪律,要强化党员意识,始终保持坚定信仰,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组织讲真话、讲心里话,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严守廉洁纪律,做廉洁奉公的“干净人”。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秉公用权,不用公权谋私利。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全党同志都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做到克己奉公、以俭修身,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坚决做到公私分明、秉公用权。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带头廉洁治家,从严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筑牢拒腐防变“防火墙”。严守群众纪律,做热爱群众的“贴心人”。群众纪律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一切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根本标志。”严守党的群众纪律就是要坚持人民至上,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站在人民立场思考问题,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守工作纪律,做履职尽责的“担当人”。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责任担当、履职用权、作风优良、保密安全是党的工作纪律要求的重要内容,也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严守工作纪律要坚决反对“四风”,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聚焦问题、知难而进,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履好职、尽好责。直面工作中的矛盾问题、风险挑战,积极主动作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地区本部门落地生根。严守生活纪律,做热爱生活的“高尚人”。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是重视道德、崇尚修德的民族”。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把加强道德修养、增强道德力量作为人生重要的必修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净化生活圈、交往圈、朋友圈,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与人交往做到“亲”“清”有度,在各种诱惑面前把握住自己,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经得住考验,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约束自己。2.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党纪学习教育要联系工作实际,自觉对照《条例》反思本职工作和自身存在的薄弱点和风险点,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加强党性修养,始终做到理想信念坚定。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也是共产党人的“心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的党性修养、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工龄的增长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必须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改造。”对党忠诚是共产党人首要的政治品质,我们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忠贞不渝地践行“对党忠诚,永不叛党”的入党誓言。永远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把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性锻炼的重要抓手,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从政治、思想、能力、作风、纪律等方面进行党性分析,打扫思想上的灰尘,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党性坚强、党纪严明。牢记为民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定要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同人民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克服脱离群众危险,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真正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廉洁秉公用权,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要在实践中不断砥砺深化。树立正确权力观,搞清楚、弄明白权力从何而来、权力为谁而用、怎样正确用权。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姓公不姓私,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决不能成为满足私欲、攫取私利的工具。从思想上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感,坚持为民用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自觉遵规守纪,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纪、知纪、明纪,最终是要自觉做到遵规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明白法平如水、纪正如尺,把党纪国法视为“高压线”,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规定视为“警戒线”,经常扪心自问,时刻自警自省,始终以党规党纪为标尺正身立行,做到不偏向、不越轨、不出格。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牢记规矩不能破、红线不能碰、雷区不能踩,严严实实、本本分分守纪。总之,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的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相结合,协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以严明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意义。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以学习贯彻《条例》增强纪律修养,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坚决做到学习党纪、敬畏党纪、遵守党纪,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浩然正气,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作者:郭改英,系河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洛阳师范学院党委书记)来源:光明日报
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 2024-07-18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党的纪律规矩鲜明地立起来、严起来。纪律建设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突出亮点和常态化工作内容,成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战略部署的重要支撑,为从根本上扭转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纪律保障,党的纪律建设实现重大创新发展。深刻把握新时代纪律建设规律性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纪律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纪律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以强烈历史主动精神、非凡理论勇气、卓越政治智慧、无我境界情怀,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增强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从政治和战略高度就把握重要意义、维护党章地位、严明政治纪律、突出组织纪律、健全党内规则体系、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执纪执法贯通、落实政治责任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论断、新举措,构建起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的科学体系,科学回答了什么是纪律规矩、为什么要加强纪律建设、怎样加强纪律建设等重大问题。这是我们党坚持“两个结合”推进理论创新取得的重大成果,标志着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纪律建设规律性认识达到新高度,为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党中央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对纪律建设重要性认识上升到历史新高度。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一次在党的重要文献中提出党的纪律建设这一重大概念。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历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都对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明确部署和要求。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以铁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是党在长期实践中探索出的把握历史主动、护航党的事业行稳致远的成功路径。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纪律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赋予纪律建设新的时代使命,使纪律建设在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提升和彰显,充分宣示了党中央以铁的纪律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定力和坚定决心。把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是对管党治党基本规律的深刻洞察。党的十九大第一次把纪律建设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等党的各方面建设并列,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其中,政治建设是统领,思想建设是基础,纪律建设是保证。这充分彰显了纪律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新时代以来,我们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纪律作用、布局纪律建设、强化纪律执行,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淬炼党员干部“钢筋铁骨”、铸牢全面从严治党的“铜墙铁壁”,使党焕发出新的生机活力。把纪律建设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党的纪律建设格局的重大拓展。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应是一个内涵丰富、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动态系统。健全这个体系,需要我们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更加突出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更加突出党的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联动集成、协同协调。党的纪律是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重要保障。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要求将严明的纪律覆盖至每个党组织、每个党员,贯穿至党的建设的各个环节。新时代以来,党的纪律建设坚持系统观念,将严明纪律要求体现到管党治党的方方面面,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贯通、联动,为在制度轨道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一整套严明的标准和规范。创新发展纪律建设理念方法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纪律建设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从党的领导角度深刻阐释了党的纪律建设的内在规定性,揭示了党的领导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最鲜明特征、最根本保证、最根本要求,确立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根本政治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我们的全部事业都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都根植于这个最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两个确立”是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党中央对党的纪律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党中央领导下,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实现纪律建设全方位、全覆盖,一贯到底、持续发力,保证了全党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是纪律建设的根本着力点。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科学内涵、重大意义和现实要求,作出“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政治纪律是管方向、管立场、管根本的总要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等一系列重大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还点问题、指路径、教方法,列举了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问题,提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五个必须”;强调破“潜规则”,立“明规矩”,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等,给全党拧紧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发条。新时代以来,我们党通过严格落实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项规定,党内政治生态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显著提升,“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是党的纪律建设理念的重大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明确了党内法规是中国特色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伟大命题,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重要论断。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进一步提出了“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这是管党治党思想认识的一次飞跃,是纪律建设的重大理念创新,这是对新时代管党治党新鲜经验的深刻总结。党纪国法都是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基本依据,目标一致、功能相同、优势互补,既不能把纪律和法律混为一谈,又不能把纪律和法律割裂开来,必须统筹好纪法分开和纪法贯通,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新时代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贯彻合署办公要求,履行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用铁的纪律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严肃处理违反党章党规的行为,坚持纪法协同,依法监督公职人员严守纪法底线,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加强。坚持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是对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规治党,首先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在法律红线之前架起带电的“高压线”,把党的纪律和规矩贯穿于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中,注重抓早抓小,使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是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祸”,切实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保证党的肌体健康的有效举措,是全面从严治党理念的创新。实践一再证明,一些党员干部违法,无不是从违纪开始,出“大”问题,往往始于破坏“小”规矩。在理论和实践的重大推动下,“坚持依规治党、标本兼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被写入了党章。新时代以来,通过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广大党员明规矩、存戒惧、守底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持续筑牢。健全完善党规党纪制度体系党中央进一步突出党章在党的纪律中的最高位阶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强调“建立健全党内制度体系,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判断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要以党章为基本标准;解决党内矛盾,要以党章为根本规则”,要求“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党中央制定或修订出台的所有党内法规都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所有纪律条文都是党章要求的具体化。新时代以来,党中央把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推动党员、干部自觉尊崇党章、模范践行党章、忠诚捍卫党章,切实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完善六项纪律体系,突出了政党特色和纪律特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建设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总结提炼为党规党纪。党中央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修订《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一系列具有标志性、关键性、引领性的党内法规制度。针对一段时间来,我们对党的纪律的内涵、构成和体系等基本问题研究相对薄弱,解决长期以来党规党纪中“纪法混淆”这一突出问题,按照纪法分开的原则,把党的纪律概括为六项纪律。坚持靶向施治,聚焦监督执纪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持续扎紧纪律的笼子,使党的纪律规定体现时代特点、针对突出问题、满足实践要求。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坚持与时俱进,全方位、立体式推进纪律的建章立制工作,确保系统配套、务实管用,充分释放纪律的治理效能,形成了建章立制与事业发展同频共振、同步推进的生动局面。纳入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提高纪律建设的体系化水平。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扣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不断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在建章立制、建构体系过程中,扭住提高制度质量这个关键,坚持宏观思考、总体规范,强调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使实体性法规制度和程序性法规制度、综合性规定和专门性规定、下位法规制度和上位法规制度相互协调、相辅相成,提升法规制度整体效应。党的纪律作为党内法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加注重规范化、体系化和科学化建设,更加注重与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更加注重纪律执行力。新时代以来,党中央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持续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发挥纪律规范在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作用,为推进伟大自我革命提供坚强制度保障。构建惩治防有机统一的纪律建设路径压实党委纪律建设的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各级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纪律建设是重大政治责任,必须齐抓共管、同题共答,党委承担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纪委承担监督责任,党的各个部门切实履行职责。2020年3月颁布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党委(党组)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还深刻阐释了全面与重点的辩证统一,强调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既对广大党员提出普遍性要求,又对“关键少数”特别是高级干部提出更高更严的标准,这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科学方法论。新时代以来,我们党拧紧责任全链条,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扛牢纪委监委监督责任,推动各职能部门高效协同,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实现严教育、严管理、严监督、严制度、严责任完整闭环,推动形成了全党动手一起抓纪律、管纪律、执行纪律的良好局面。强化纪律刚性执行,打造完善制度、强化教育、从严执纪、养成自觉的完整链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强调“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纪律教育作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强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系统观念作为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高度重视整体谋划、协调推进,强调“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新时代以来,我们党统筹推进政治监督、思想教育、组织管理、作风整治、纪律执行、制度完善,做实做细经常性纪律教育,构建了常态化、长效化的正风肃纪反腐机制。科学运用政策,实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自我革命经验规律,强调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提出“四种形态”这一新时代管党治党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为反腐败斗争重要策略和全面从严治党基本政策,综合发挥“四种形态”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严管与厚爱、激励和约束的关系,强调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不是要把人管死,而是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提出“三个区分开来”“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精准追责问责”等一系列重大政策策略,推动完善担当作为激励和保护机制。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坚持严的基调与实的要求相统一,准确把握政策策略,各级党组织把执纪执法、政策策略、思想引导统一起来,做到教育人、挽救人、改造人,形成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式的干部关心关爱体系,让党员、干部充满激情地干事创业,促进全党既有秩序又有活力。实施精准问责,强化执行纪律的保证。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党中央把问责作为纪律建设的“杀手锏”,推动纪律建设落地生根。党章规定“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问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并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现问责的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和程序化,把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和担当统一起来。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健全精准科学问责机制,推动形成各负其责、贯通协同的责任格局,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促进一方的效果,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制度利器。持续强化对纪律建设的监督力度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精心谋篇布局、亲自擘画推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完善双重领导体制,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方面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科学运用一体推进“三不腐”方针方略,丰富监督执纪执法问责的方式手段。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纪检机关就是党内的‘纪律部队’,干的就是监督的活、得罪人的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新时代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准确把握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在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机构职能、制度程序上实现战略性重塑,取得了丰富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深化强化政治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巡视是政治巡视,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政治巡视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着力发现腐败、纪律、作风和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巡视成果综合运用。新时代以来,政治巡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以高质量、全覆盖的巡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成为党之利器、国之利器。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党的纪律明确党员在各方面的行为准则,纪律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面,需要与其他监督形式相互贯通,发挥整体合力。党中央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党和国家监督从重点监督到全面覆盖、从做强单体到系统集成。新时代以来,我们党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主体之间职能契合、衔接顺畅、运转协调,让各类监督严起来、实起来,为加强纪律建设提供全面覆盖的监督保障,持续加强和释放监督效能。(作者王希鹏系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研究员,中国纪检监察协会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分会特邀研究员;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设研究”阶段性成果)
严明党的群众纪律 践行党的根本宗旨 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群众纪律修订的重点内容 2024-07-17
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强调“对一切侵犯群众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一切在侵犯群众权益问题上漠然置之、不闻不问的现象,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坚决追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立足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完善群众纪律有关规定,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一是强化保障群众利益,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不是一句口号,讲究的就是一个“实”字,农村工作干部要真正深入群众,真心依靠群众,真情关爱群众,真诚服务群众。《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乡村振兴领域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这次修订,将原来的“扶贫领域”调整表述为“乡村振兴领域”,一方面是为了适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另一方面是考虑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必须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切身利益,对乡村振兴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必须从严惩治。党员、干部要做到脱贫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在服务“三农”工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特别是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在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二是聚焦社会救助,维护民生公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条例》第一百二十四条充实在社会救助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行为的处分规定,着力促进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落到实处。社会救助是一项兜底线、救急难、保民生、促公平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全面脱贫后,我们党着眼为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兜底保障,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在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果党员、干部在救济、补助工作中办事不公、优亲厚友、厚此薄彼,将救济、补助款物作为“顺水人情”、“关系保障”,不但影响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还会使党员、干部在群众中失去公信力,甚至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党员、干部要正确处理公私关系,把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群众中去,切实兜住民生底线,保障人民群众公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三是惩治慢作为、假作为,切实提升为民服务质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指出“有一些党员、干部还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是假作为的问题”。《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将“慢作为、假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规定为需要问责的具体情形。此次修订《条例》,在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对“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的基础上,充实完善了针对“慢作为、假作为”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实践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积极性、主动性不强,遇到困难推拖绕、解决问题“假大空”等现象,都是慢作为、假作为的典型表现,折射出宗旨意识淡薄的深层“病理”。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厚植为民情怀,想群众之所想、忧群众之所忧、急群众之所急,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坚持紧紧依靠人民、牢牢根植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用心用情做好涉及群众的各项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作者: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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