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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问答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 15.对于违纪党组织领导机构的成员,应如何处分? 2024-04-19
问:对于违纪党组织领导机构的成员,应如何处分?答: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内容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 14.什么是“加重处分”? 2024-04-17
问:如何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称“加重处分”?答:加重处分,是指在《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内容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 13.什么是“减轻处分”? 2024-04-15
问:如何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称“减轻处分”?答:减轻处分,是指在《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减轻处分的规定。(内容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 3.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有哪些? 2024-04-11
问: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有哪些?答: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内容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 2.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指的是什么? 2024-04-11
问: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指的是什么?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成为极少数。(内容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 1.党的纪律处分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2024-04-11
问:党的纪律处分工作的原则是什么?答:党的纪律处分工作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执纪执法贯通,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内容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 4.如何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 2024-04-11
问:如何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答: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一)改组;(二)解散。(内容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 5.什么是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024-04-11
问:什么是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答: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一个或者几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一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对于在立案审查中因涉嫌违犯党纪被免职的党员,审查后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应当按照其原任职务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内容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 6.《条例》对留党察看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2024-04-11
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留党察看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答: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内容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 7.对于受到处理的党组织中的人员,应如何处理? 2024-04-11
问:对于受到处理的党组织中的人员,应如何处理?答:对于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内容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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