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忘 初 心,牢 记 使 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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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媒视角
图示党史中的党纪建设 2024-05-30
来源:“宣讲家网”微信
融“绘”贯通丨选择性报、隐瞒不报…严禁不按规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2024-05-29
终止违纪党员的党代会代表资格,有哪些条件和程序? 2024-05-29
图解纪律处分条例丨工作纪律修订的主要内容 2024-05-29
纪律微课堂⑧|当官不发财,发财不当官 2024-05-28
违规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行为,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的行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尽管表现的形态各不相同,但其基本特征都是利用公权力影响,谋取经济利益,使公权变成谋私的手段,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权力姓“公”不姓“私”,做官从政的目的是为人民服务,不是为人民币服务。党员领导干部要致力于做公仆,而不是当老板;要致力于出实绩,而不是赚大钱。如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做着“当官发财两不误”的美梦,将权力作为攫取私利的工具,轻而易举地得到了不义之财,那就要付出惨痛的代价。为官莫念“财”经,从政当断“利”想,为官应断“发财梦”。纪律微课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经商办企业;(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六)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工作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宣传部
对追究党的组织党纪责任的规定有哪些? 2024-05-28
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如何区分? 2024-05-28
学习书签|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 2024-05-28
收藏起来时时对照!六项纪律“负面清单”之工作纪律篇 2024-05-27
当前,全党正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明确要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新华网根据《条例》内容,整理出六项纪律“负面清单”。今天推出“负面清单”之工作纪律篇,一起收藏学习。策划丨车玉明监制丨李志晖统筹丨万  方、王子晖执行策划丨王  莹、樊珊珊设计丨王  晔校对丨冯文雅终审丨陈竞超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整理、参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相关报道
图解纪律处分条例丨生活纪律修订的主要内容 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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