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山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4-05-30
浏览量:100
山西日报讯 5月29日,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省委书记唐登杰主持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金湘军,省政协主席吴存荣出席。
会上,部分省领导作了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指明了前进方向,为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大家一致表示,要站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折不扣抓好党纪学习教育,严明党规党纪、深化纪律教育、加强纪律建设、提升纪律自觉,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会议指出,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扣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确掌握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努力做到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有新进步、新提升。要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自觉。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切实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要强化纪律执行和监督问责,把党的纪律规矩鲜明地立起来、严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规范言行,自觉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切实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案促学、以训助学,统筹抓好学习研讨、警示教育、解读培训,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凝聚起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负责同志,省检察院检察长参加。省直有关部门、省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负责同志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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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日报讯 5月29日,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省委书记唐登杰主持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金湘军,省政协主席吴存荣出席。
会上,部分省领导作了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指明了前进方向,为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大家一致表示,要站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折不扣抓好党纪学习教育,严明党规党纪、深化纪律教育、加强纪律建设、提升纪律自觉,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会议指出,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扣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确掌握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努力做到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有新进步、新提升。要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自觉。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切实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要强化纪律执行和监督问责,把党的纪律规矩鲜明地立起来、严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规范言行,自觉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切实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案促学、以训助学,统筹抓好学习研讨、警示教育、解读培训,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凝聚起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负责同志,省检察院检察长参加。省直有关部门、省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负责同志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