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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语|城市不仅要有高度,更要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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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语|城市不仅要有高度,更要有温度

让人民生活更美好,是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的牵挂。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强调,城市不仅要有高度,更要有温度。要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城市建设和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城市治理现代化,构建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体,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今天,党建网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部分相关重要论述,与您一同学习领会。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

要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解决好雄安新区干部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从新区建设发展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要坚持就业优先,完善就业创业引导政策,加强对新区劳动力的再就业培训。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在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闯出一条新路来。

——2023年5月10日,习近平在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建设座谈会时的讲话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推进城市治理,根本目的是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均衡化、优质化水平。

——2020年11月12日,习近平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要坚持广大人民群众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探索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征、彰显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超大城市发展之路。要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推动治理手段、治理模式、治理理念创新,加快建设智慧城市,率先构建经济治理、社会治理、城市治理统筹推进和有机衔接的治理体系。

——2020年11月12日,习近平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要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加快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型城市特点和规律的治理新路子。要强化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要注重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发挥深圳信息产业发展优势,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让城市运转更聪明、更智慧。

——2020年10月14日,习近平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抓好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让城市更聪明一些、更智慧一些,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前景广阔。

——2020年3月31日,习近平在浙江考察时的讲话  

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城市建设和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城市建设和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城市治理现代化,构建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体,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2023年12月1日,习近平在听取上海市委和市政府工作汇报时的讲话  

社区是城市治理体系的基本单元。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优势就是把城乡社区基础筑牢。要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更好发挥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领导作用,更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把更多资源下沉到社区来,充实工作力量,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夯实城市治理基层基础。

——2022年6月28日,习近平在湖北武汉考察时的讲话  

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强化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好社会稳定。

——2020年9月17日,习近平在基层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


学习语|城市不仅要有高度,更要有温度


让人民生活更美好,是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的牵挂。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强调,城市不仅要有高度,更要有温度。要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城市建设和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城市治理现代化,构建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体,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今天,党建网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部分相关重要论述,与您一同学习领会。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

要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解决好雄安新区干部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从新区建设发展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要坚持就业优先,完善就业创业引导政策,加强对新区劳动力的再就业培训。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在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闯出一条新路来。

——2023年5月10日,习近平在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建设座谈会时的讲话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推进城市治理,根本目的是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均衡化、优质化水平。

——2020年11月12日,习近平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要坚持广大人民群众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探索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征、彰显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超大城市发展之路。要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推动治理手段、治理模式、治理理念创新,加快建设智慧城市,率先构建经济治理、社会治理、城市治理统筹推进和有机衔接的治理体系。

——2020年11月12日,习近平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要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加快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型城市特点和规律的治理新路子。要强化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要注重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发挥深圳信息产业发展优势,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让城市运转更聪明、更智慧。

——2020年10月14日,习近平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抓好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让城市更聪明一些、更智慧一些,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前景广阔。

——2020年3月31日,习近平在浙江考察时的讲话  

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城市建设和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城市建设和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城市治理现代化,构建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体,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2023年12月1日,习近平在听取上海市委和市政府工作汇报时的讲话  

社区是城市治理体系的基本单元。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优势就是把城乡社区基础筑牢。要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更好发挥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领导作用,更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把更多资源下沉到社区来,充实工作力量,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夯实城市治理基层基础。

——2022年6月28日,习近平在湖北武汉考察时的讲话  

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强化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好社会稳定。

——2020年9月17日,习近平在基层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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